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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传销团伙犯罪“变脸” 怕暴露不吸纳公务员
来源: 2013-12-19 13:24 羊城都市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梳理今年办理的多起传销团伙犯罪案件发现,相比传统传销活动,新型传销活动大多由亲戚、朋友、邻居、同事、同乡为主线,以此延伸为一个大家庭,组织纪律性强、没有实体经营,具有更强的迷惑性。
拒公务员教师学生
“与传统传销会限制部分人身自由如不能打电话等不同,新型传销还给成员统一配发手机,来去自由,通讯自由。”该院办案检察官陆帘晓说,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作案手法的改进,传销不但在模式上趋于多样化,而且在表象上更具隐蔽性。
据介绍,新型传销大多由公开、半公开转为隐蔽,由集中转为分散,具有人身自由,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如“金色梧桐树”传销案中,组织者为农民,明确规定寻找下线以务农、做工等普通职业者为主,不影响工作、生活,不得发展公务人员、教师、学生等知识分子,以降低暴露风险。不到4个月,就发展会员293人,其中务农、做工、无业人员235人,占80%。
而在“自愿连锁经营”传销案中,95%的成员共304人是在无锡的打工人员,为缩小目标,组织者要求20人至30人组成一个大家庭,并摈弃以往大规模集中授课方式,以“自愿购买份额加入、是纯资本运作投资项目、是政府引进的合法项目”为幌子,让家庭成员对新进人员进行一对一或多对一劝说。对家庭内成员的日常活动也有严格规定,要求成员不能扰民、不能小偷小摸、不得打架斗殴等,减小对社会的影响。
该传销组织设置了严格的纪律规定,包括成员的起居时间、每日定期参加传销课程、离开当地须打假条等。大家庭内部均有大总管、自律总管等专门人员确保家庭内成员能遵守纪律与规定。
自由兼职诱惑加入
“很多传销人员说,发展他们加入的上线会反复申明这是‘自愿’、‘连锁’的经营方式,没有实体产品,不属于传销,是合乎国家法律法规的。”陆帘晓说,有人甚至在被抓后都坚持认为,自己在做的是正当行业。
陆帘晓认为,新型传销组织能够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其与传统传销相比,不再严格限制人身自由,而是所谓的“兼职”。同时,组织者往往会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促进中西部区域开发”等概念对参与人员洗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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